1.门诊注射室和输液室统一设在急诊大楼二楼。
2.注射青霉素(或口服青霉素类片剂)、破伤风等药物须先做皮试,皮试阴性者方可配药。为了您的生命安全,请一定及时提供过敏病史祥情,凡曾有青霉素皮试阳性或曾有过敏症状者禁作青霉素皮试。
3.注射后观察20分钟,无反应方可离开,如遇途中出现过敏反应,请立即返回本院或到就近医院紧急处理。
4.各类做过皮试的针药停药3天以上,如因病情需要仍需注射的,需经医生复诊,重做皮试后方可注射。
5.注射后请带回药物及注射单,并妥善保管,以便下次注射时检查核对。
6.不要空腹注射青霉素类药物,非本院药房调配的针药原则上谢绝注射。
7.对年老体弱、残疾、离休干部优先照顾注射。为保障病员注射安全,敬请各位病友有家属协作陪同。